成功案例
日期: 2024-11-11
韩国的熊津集团位列韩国30强,公司广泛涉及出版、发行、美容、教育、网络、多媒体等领域。其主标志“woongjin”具有极强的独创性和设计性。本案中,诉争商标与熊津商标完全相同,商品不类似。在无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下,我方坚持主张熊津对该商标享有在先著作权。经过一审、二审,最终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裁定中认为,我方关于美术作品证据中的标识并非常见字母,属臆造词,且其中含有两个类似眼镜的图形。从表现形式上来看...
日期: 2024-11-11
在第24725443号商标的无效宣告案件中,派德铭代理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答辩。该案申请人主张其对标志享有在先著作权,且该标志已经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。派德铭接受委托后,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。通过大量事实和证据证明,虎头公司际使用该商标的时间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八十年代,远远早于申请人所称的在先著作权形成时间及在先使用时间,故申请人不享有任何在先权利。
日期: 2024-11-11
派德铭代理广州朝云控股有限公司,根据“超威”商标对第57512018号“超臧CHAOZANG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,并获得了国知局的支持。国知局认为,争议商标由中文“超臧”及其对应拼音构成,与引证商标“超威”在文字构成、呼叫及整体外观方面相近,整体不易区分,构成近似商标。因此,对“超臧”商标予以宣告无效。
日期: 2024-11-11
双鱼体育始创于1954年,是中国最大的体育用品生产商之一,中国轻工业体育用品十强企业,赞助国内外大型乒乓球体育赛事等,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高知名度。
日期: 2024-11-11
PINK FLOYD乐队是英国知名摇滚乐队。为保护乐队知名度,打击恶意抢注商标尤为重要。常见的权利依据有在先商标权、在先著作权、在先使用的商标并有一定影响、驰名商标等。但在上述常见权利均不具备的情况下,需寻求其他依据。
日期: 2024-11-11
韩国HANKOOK集团致力于轮胎产业,其品牌HANKOOK以及对应中文韩泰在中国具有极高知名度。其中“HANKOOK”之前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。在本案中,由于距争议商标注册已超过5年,因此,我们依据商标驰名以及注册人恶意为由提起无效宣告。本案难点在于,即使以前认定过驰名商标,由于个案审查原则,本案中需重新认定。
«12»